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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作文

时间:2024-07-13 17:23:33
关于初中作文汇编6篇

关于初中作文汇编6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人们可以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初中作文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作文 篇1

“妖怪,吃俺老孙一棒!”“怪兽别跑,让本大侠来收了你!”少年时降妖除魔的话至今仍记忆犹新,少年时代,每个人都是英雄,自己的英雄。

每个人都有一颗行侠仗义、济世救人的心,像孙大圣那样翻山斗海、腾云驾雾,像铠甲勇士那样智勇双全、无坚不摧,像小兵张嘎那样不畏强权、勇往直前。少年的我们,每个人都有一个雄心壮志,每个人都希望成为英雄,自己的英雄,亦或是别人的英雄。

我的少年时代,伙伴们的少年时代,都是在不断的让自己成为一个英雄,令人瞩目的英雄,想英雄所想,做英雄所做。

我们有一双灵巧的手,可以拿着吕洞宾的“长剑”,捧着何仙姑的“莲花宝座”,可以挥着汉钟离的“芭蕉扇”,吹着韩湘子的“横笛”,可以提着蓝采和的“花篮”,拽着曹国舅的“玉版”,可以抡着铁拐李的铁杖和葫芦,骑着张果老的“纸叠驴”,一起演绎八仙过东海,各显神通。其实这些“宝物”,不过是怀揣着英雄梦的我们,用那双灵巧的手“打造”出来的罢了——一根长长的木头,挥一挥就成了“削铁如泥”的长剑;随手掰下一片芭蕉叶,扇两扇就是汉钟离的芭蕉扇了;莲花宝座不过是偷拿了家里洗澡的大盆;窜进田里摘了自家的葫芦,开了瓢加跟棍子就是铁拐李;牵着自家的大灰狗,让它演一演张果老的纸叠驴;横笛倒是央了大人砍了根竹子,用刀削一削,磨一磨,再戳几个洞就成了竹笛……

我们有一颗热忱正义的心,我们会在看到老太太吃力地驼着背背着大米笨拙地走路时,热情地跑去帮忙,结果力气不足,不自量力,把老太太的大米全撒在地上,然后一边自责地忏悔一边睁大“火眼金睛”外加“千里眼”,在一堆黄灿灿的沙子中把白花花的大米一粒一粒的挑拣出来,重新装回米袋子,找来孙悟空的“筋斗云”小推车载上大米,把老太太和大米一起送回家,在老奶奶的感谢声中四处逃开,为我们的机智相视一笑,也为我们做好事不留名点赞。那时我们都是小英雄。

我们有一颗大得包天的贼胆子,电视上的大英雄都爱喝酒,大人们却三番两次勒令小孩子不准碰酒。我们会趁大人不在家,翻箱倒柜寻出那散发着诱人清香的酒,兜着喝下之后就会变成大英雄的想法,大口大口地分着喝完了我外公珍藏多年的茅台,在醉上三天三夜之前还不忘给空了的酒瓶装满醋,然后清理“作战现场”,在大人们回来之前立马销声匿迹,扑倒在木床上与周公共舞三天三夜……醉酒的我们都是“臭狗熊”。

我们有一个装满鬼点子的脑瓜子,用一双与世俗不同的眼睛来看这个世界。我们会在没有电的夜晚,四处散开去扑捉萤火虫,摸黑溜进鸡窝趁老母鸡不注意抱了几个鸡蛋,敲开蛋壳把里面的蛋黄蛋清倒出来,空出来的蛋壳装满萤火虫,用透明胶封住蛋口,串上一根绳子和棍子,做成了夜光鸡蛋,我们会拿来比比谁的鸡蛋最多最亮,然后把夜光蛋凑在一起,全部送给小村子里怕黑的小娃娃和那个伤了眼的老太太,跟他们讲自己胡编乱造的美好故事,“撒谎”还不会脸红……聪明的我们是孩子们心中的小飞侠。

少年时代我们都有一个英雄梦和一颗正义的心,想当小飞侠,想成为孙大圣,亦或是想做铠甲超人,无论是什么,都是像英雄那样,做英雄所做的'事,有侠肝义胆,一腔热血,惩恶扬善,无所畏惧……

少年时代,每个人都是孙大圣,每个人都是大英雄。

初中作文 篇2

总觉得,有一种东西,它属于我,我离不开它。它让我微笑着送走过去,微笑着迎接未来,这种东西叫做勇气。现在,我在勇气的陪伴下步入了雨季的殿堂。

老妈说,中考是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初中三年,是拼搏的时刻,一张张试卷,是拼搏的痕迹。于是,我奔跑在雨季的日子里,静听着雨季的悠扬与忧伤。那一滴滴细雨,“滴滴答答”滴落的声音,是拼搏的声音。我,带着勇气,走进拼搏的世界。

教室里某种氛围似乎增加了,哦,原来是大家在一起奋斗。一年半前,大家相遇在教室。有人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我们的相逢,不早也不晚。在缘分的牵引下,只要我们有勇气伸出友谊之手,美丽纯洁的友情便会悄然萌生……

老班的眼睛,似乎总在关注我们。然而,我知道,他只是关注我们的分数。上课的铃声响起,他捧着厚厚一叠试卷踏入教室。试卷已批好,那红红的分数隐约可见。成绩理想的,喜笑颜开;成绩差的,欲哭无泪。我微笑地面对这一切,我觉得,只要尽力了,就不会有遗憾。成长的苦与甜,都要有勇气去品尝,不要留有遗憾。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了写作。我有一个梦,就是拥有我自己独特的文字,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的故事,分享我的内心世界。

我写,我快乐,手中的笔记录着成长中的点点滴滴,记录着我的勇气。

后记:在我的成长道路上,充满着各种风险和挑战。而我,正以十足的勇气前进……

初中作文 篇3

迎着朝阳,看地平线上冉冉升起的红日,他笑了,笑得凄凉而悲楚;一曲《离骚》,他抒发他的胸臆,不怕讥讽,不怕哂笑,他做到了,把世俗甩在身后,留下他的精神,召唤历代英豪奋勇前行。

踏着月光,看海潮退去的那一刻,几多浪花淹没在苦涩的海水中。一壶浊酒几行清泪,大唐盛世高雅何在?一曲《行路难》,一调《将进酒》,他举杯邀明月,不做蓬蒿人,把世俗甩在身后,仰天大笑出门去,清高自在留人间。

雨打芭蕉,看雨滴划过的痕迹,一道美丽的弧线在天际、在心里刻下深深悠怨。分享幽叹,几丝愁绪,几分悲伤,她悲悯一笑,将手中的火把咬牙抛去。火光映月,泪水满面,她与明诚一生的收藏化作灰烬,她抛世俗于身后,咬紧牙关告诉自己:人格不能被侮辱,文物不能拱作文手相送于金人。

风吹芙蓉,几缕幽香。大臣的联合上书,世人的集体反对,儿子的傲视,侄子的背弃,朝堂的倒唱,她没有惧怕。她把眼泪吞进肚里,赐毒酒给自己的骨肉,她把世俗抛在身后,弑君鸠夫又如何?她坚信女人也可以指点江山,睥睨天地。

他们都做到了,把世俗抛在身后,把指责的机会留给世俗,他们都做到了,追求到了自己的梦想,追求到了自己人生的硕果。

无论是屈原还是李白,李清照还是武则天,他们都做到了把世俗抛在身后。他们是时代的引领者,他们走在历史的前沿,他们是风吹不折的桅杆,是雨打不落的路标,他们是人类的榜样,是万物精神之灵长,他们高尚的精神代代相颂。因为他们抛世俗于身后,沿袭着但丁的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初中作文 篇4

在我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一次记忆,就是漫游世界,那虽然只是一段小小的梦、一段让人难忘的回忆,但是这个短短而小小的梦一直牵扯着我……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想着想着就进入了梦乡。那是一个寂静的夜晚,我一个人徘徊在路边,周围宁静得可怕。突然有一个热气球落在我的面前,热气球竟然开口说话了:“小姐,请上来吧,您现在是我的主人了,我带您环游世界吧!”我听后大吃一惊,疑惑地上了热气球。

转眼之间,我到了北京奥运会的鸟巢,在鸟巢上空时,我发现鸟巢并不是跟我想象中的一样。正当我享受着免费看鸟巢的机会时,我又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啊!是埃及!”我惊叹道。热气球说:“小姐,这里是埃及,这里的金字塔很多,我带您到四周转转去。”在埃及的天空中,我发现了自己亲眼目睹的金字塔比在电视上看到的金字塔还要让人沉迷。我从小就很喜欢金字塔,特别是对金字塔里的奥秘更想要弄清楚,我刚想要叫它降落时,它又带着我来到另一个地方。尽管看的时间很少,但是我确实是亲眼看到了,这让我很是欣慰。它又说:“小姐,很不好意思,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况且我还要带您环游整个世界,所以我们得抓紧时间到下一个地方了。”就这样我们看了意大利、巴黎、韩国、英国、美国、伦敦……

“嘿,汪鑫,快醒醒,别睡了。”妈妈叫道。就这样,我的好梦在半路杀出个“妈妈”时候,就彻底没了。但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学习,那我就离环游世界不远了,而这并不是永远是梦。

初中作文 篇5

田地里,一片繁忙景象,农民们都在土地上洒着自己的汗水。但是却出现了与这幅景象极不和谐的一幕。在田旁的大槐树下,一个年少英俊的小伙子正懒在那儿,望着田里工作的农民发着呆。“曹刿!”远处传来了厉声呵斥。一位老者从树后跑来,提着拐杖,似乎准备打人。“父亲,别打!我们要大祸临头啦!”老者为他的这番搞得摸不着头脑。周围的乡亲也都被他的这番话吸引了,放下手中的活围了上来。曹刿低下声音跟乡亲们说出了自己的打算。乡亲们一听都嘲笑地对他说“那事是你管的吗?那都是王公大臣们的事,与你又何干,真是狗拿耗子。”曹刿抬起头,眼里露出几分高傲,对众人说“那些当官的,有几个有能耐?他们都是些目光短浅的鼠辈,岂能保卫国家?”于是他大踏步地向王宫走去......

“报!有一位自称能帮助打赢齐师的人求见!”庄公一听,立即从坐榻上跳了下来。马上把曹刿请到了跟前。还没等庄公寒暄几句,曹刿就问:大王凭借什么来作战呢?庄公答:那些贵重财物与好吃的美味,我可从来是不会独享的,都要与他人一起品尝,俗话说独口不香众口香嘛?我效仿贤人所为,我想上天一定会助我成功的。曹刿轻蔑地说:你的这种赏赐要是没发放妥当,他们也不会服从你的?神还会帮助你吗?庄公定了定,说:在祭祀神灵的时候,我向神献出的东西从来都不虚报,扎扎实实地告诉神灵,这还不够吗?曹刿并没有被庄公的雄辩所吓到,而是又严峻地回驳了庄公:小处守信用,不虚夸,神灵根本看不上眼,哪还能保佑你呢?无奈的庄公只得提出最后一个条件:我和我的属下都很忠于职守,大大小小的案件虽然不能都查明白,但一定根据实情来判断。曹刿听到这个条件才放心地点点头。临走时,他告诉庄公,当庄公要作战时一定要带上他。回到家,曹刿便每日坐在窗前观望庄公的使者的到来,乡亲们都十分奇怪......

初中作文 篇6

一朵形态万千的云,一把古典朴素的吉他,一支优美雅致的舞蹈……这些点点滴滴,都是我生活中的小欢喜,它们在我的生命中唱呀、跳呀,令我幸福无比。

我喜欢观云,不论是一天中的什么时刻,我都喜欢看窗外的云。早晨,金黄的阳光洒在洁白的云上,带来无限活力;正午,万里无云,天空澄澈得如同清水洗过;

即使到了夜晚,天也不是全黑的,深紫色的夜空中飘着几片若有若无的薄云,像是给月亮披上一层轻纱。世界上没有两朵一模一样的云,云的姿态万千,让我着迷,我的心也因此而变得宁静。

我还喜欢弹吉他。深秋的傍晚,凉风习习,我独自坐在阳台,吹着风,自弹自唱。手指按在品上,指尖扫过琴弦,弹出心中的节奏,唱出心底的思绪。

古典吉他浑厚的音律,诉说着秋天的伤感,传递出古朴的意境。G和弦的根音,抚平青春的不安,拂去迷茫的思绪。吉他,表达我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是跳舞。舞台的主角,演着独角戏,全场目光集中在一人身上。轻盈的芭蕾裙,衣纱轻扬,在灯光下如梦般美好。立起足尖,抬腿、旋转都显得那么高贵。线条无限延长,优雅从骨子里散发出来,使每一根发丝都在舞动,在闪闪发光。一颦一笑也吸引着观众的视线,配合着音乐情绪,让人神魂颠倒,一曲终毕,掌声雷动。

可我不仅喜欢享受在舞台上的美好,也喜欢在练功房里挥洒着汗水。压腿的痛,控退的累,练习流下的每一滴汗水,都是我长功的印证。拼尽全力跳跃翻腾,只为找那滞空的感觉;用尽力量收紧肌肉,只为把腿伸得极致;耗尽时间琢磨动作,只为寻求无形中的舞感。

在练功房中,虽然没有了舞台上的光鲜亮丽,有的是默默地隐忍与坚持,可这才是真实的舞蹈,这次是我喜欢的舞蹈。

这么多的我喜欢,这么多的小欢喜,在我生命中跳跃着。它们本不起眼,却被我用一颗清澈的心灵给捉住了,于是我平凡的生活,从此变得充实无比、幸福无比。

只是,人生碌碌,又有多少人能够捕捉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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