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的我作文600字锦集七篇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作文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初中的我作文600字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初中的我作文600字 篇1
公元20xx年5月8日,我和同事们研制的智能电脑--“和平”诞生了。我们与“和平”合作,用5块地球石做骨架,取3坨地球泥和一碗没有污染的泉水,加上10个科学药丸,一起搓成了一个很小的星球,然后利用热胀冷缩的原理,由“和平”给小星球喷了一口热气,一分钟后,它就变成了比地球大5倍的星球,我给大星球命名为“新世纪XSL-810星球,简称”XSL-810“。
接着,我们使用激光映射器,把地球上不同类别的花草树木各安排一株到”XSL—810“上,再敲一敲”和平“的复制键,整个星球迅速绿化了。我们让一棵中国梧桐树长到半空云里,当作电视塔,和地球的电视频道相同。之后,我主持修建了一些梦幻般的宝石房子,多姿多彩,窗玻璃就是空调,保证冬暖夏凉。我们还在星球里面建了一栋明亮的政府大楼,配套有住房、商店、滑梯、足球场……以便选一些人在这里负责”XSL-810”上的环境、事业和发展。
星球上的手掌发电器靠吸进二氧化碳来发电,有吐出氧气供养人们的呼吸。你别看它体积小,能量却大得惊人!它在0.01秒钟内就可发出电来,要是把1秒钟发的电装进电光盘,带到地球上去,可够地球使用810年哩!
哈哈,”XSL-810“上到处都是冰棒机,如果你想吃地球上的冰棒,就只要对着它说出品种,报出帐号和密码,5秒钟内,超感传送机就把冰棒送来了,并且冰棒没有融化。
我正在与”和平“一起发明超世纪光脑,计划在20xx年10月1日研制成功,将取名为”发展“,让我们为将来一起努力吧!
初中的我作文600字 篇2
我们舞蹈班的“大活宝”是一位非常调皮的女孩,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透着一股顽皮劲儿。多动症、爱笑,一看就是一个不省油的灯儿!
这不,侯老师刚把毯子放在地上,让大家练“前滚翻”。那女孩第一个冲到前面,“咚”的一声跪在毯子上,对着镜子一脸坏笑,然后“嗖”的一声翻过去。候老师看后说:“呵呵,你翻的时候有必要把嘴巴咧得那么开吗?像个大笨蛋,再来一个!”这次,女孩又把脸向老师一亮相,嘴巴咧得像河马一样宽,一声坏笑翻过去,同学们笑得都喘不过气了,老师也哈哈大笑。
还有一回,老师要我们用手从外把脚跟紧抓着练腰劲。女孩又开始顽皮了,她用手紧抓着脚把身子立起来,又前后左右地滚动着,像个“大皮球”一样。同学们看了笑得都趴下来了,老师气得直冒火:“你给我停下来趴着,不要动!”她却嬉皮笑脸:“呵呵,我是大皮球,天天滚着真好玩!哎哟!”她乐颠颠地唱着歌,老师只好亲自出马把她按住不能动了!
“大活宝”女孩的顽皮事真是一百天一百夜也说不完,她天天嘻嘻哈哈,好像没有忧伤,像一个灿烂的小太阳一样。不过,她的优美舞姿真让人刮目相看,老师也为此表扬她呢!
这女孩是谁?她就是我——左思怡,实实在在的“大活宝”!
精彩点评:“大活宝”女孩很有幽默细胞,总是在常规的小体验中加入自己与众不同的小笑料,文章细节刻画得很是热闹!这大活宝调皮搞怪的外表下其实是颗乐观豁达的心,说实话,除了笑,除了欣赏,真的很想在文中一睹你跳舞的风采哦!
初中的我作文600字 篇3
世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有自己敬佩的人,我也不例外,我敬佩的人是个普普通通、不出名的人——一个吹葫芦丝的.一位小姑娘。
我跟她算是“熟人”了,说“熟人”,其实我并不了解她。但是每天早晨,都能听见一种美妙、动听的声音,让我仿佛走进了梦的音乐世界;每天晚上,美妙的音乐一直伴我入睡。可是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她为什么那么刻苦的练习吹葫芦丝呢?
有一次,我来到她的家里,她的母亲热情的招待我,这时,有一种声音传入耳中,仿佛比任何乐曲都动听。
透过窗户,我看见一个端坐在轮椅上一丝不苟吹着葫芦丝的衣着朴素的小姑娘,大约七、八岁,有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长的很秀气。她竟然是个残疾人!我呆呆地望着她,简直不敢相信,她却微笑地看着我!
她告诉我,是因为一次交通事故,命虽然从死神手里夺回来了,但是她的双腿却永远的失去了!幸而她酷爱音乐,到了忘我的境界,常常忘记了吃饭,忘记了时间。
我问她为什么这么刻苦,她笑眯眯地对我说:“一个人只要有了目标,就应该靠自己的努力来实现。就说我吧,我的目标是成为被人尊敬的音乐家,所以我要刻苦练习,才能到忘我的境界。”
我心满意足的回到家,因为我知道了:一个人倘若有了目标,就要努力去实现。这就是令我敬佩的人告诉我的。我期待着,十年后,在我眼前的不是个普通的姑娘,而是一个著名的葫芦丝能手。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了在一个金碧辉煌的舞台上,我看见了这位姑娘,面带微笑,自信地吹起动听的乐曲,观众席上响起了如潮般的掌声……
初中的我作文600字 篇4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小动物,有上串下跳的小松鼠,有可爱的小猫咪,还有类型很多的狗狗,还有……可我最喜欢的还是朋友家那小白兔“屎不多”,咦,很多人听到这儿名字都觉得很怪,这是为什么呢?让我来告诉你吧!
一天,朋友跳跳家来了一只小兔子,说是他的爸爸买给她的,刚买来,她就叫上我和另一个朋友嘉嘉一起去她家看。我蹲下来仔细的看着:这只小白兔全身都是白色的,耳朵中还带着一丝散乱的血丝,眼睛也是红得不得了,它好像还不熟悉这陌生的环境,便跳来跳去好像要出来一样。“呀!你看!”跳跳用手指着边叫起来,我们不由得朝跳跳手指的地方看去,原来这只兔子拉了它来这里的第一次粪便,“不行,它好像还会再拉。”嘉嘉警惕地说,我们等了一会儿,我便说:“没有呀,应该不会再……”我话还没说完,这只兔子就拉了第二次粪便,我们看看对方,大笑起来。“嘿,我们别笑了,带它下去玩玩吧!”跳跳说。小兔子好像听懂了我们说的话,也急切地想下去玩,想讨好我们,便乖乖地坐在那里不动了。我们对它点点头,便带它下去了。我们一打开笼子门,这只兔子就快速的跑了出来,“呀!你看,它又拉了!”它不停地拉着粪便。不过,一会儿,它便乖乖地坐在那里啃草地了。可是,粪便犹如“天女散花”一般,撒满一地了,后来,它越来越放肆,我们无可奈何,只好把它送进了宠物店,在这段时间里,我们给取了一个外号,不对,应该说是名字,叫“屎多多”,一个月后,屎多多回来了,跳跳很高兴,我们也一样。我们以为屎多多还会继续“我行我素”,可经过我们的一番观察,咦,屎多多拉屎少了,所以我们就把它的名字改了过来,叫“屎不多”。现在,我们已经把它放回了森林,又一次,我们去找它没找到。跳跳很怀念它,当然,我们也一样怀念“屎不多”在的日子。
我喜欢朋友家这只可爱的小白兔,“屎不多”是也!
初中的我作文600字 篇5
春一直是那么的低调,来的匆忙,去得无声。像守护天使一样,守护着我们所依赖的寸寸大地。
遥望远方,原本空旷的大地,渐渐的有了色彩。无论是金灿灿的油菜花,还是粉扑扑的朵朵桃花,都蕴含着春的气息。是那么耀眼,是那么的让人流连其中。那烧不尽的野草,也坚强的再次探出了头。也许它的诞生是农民的苦恼,但他不放弃,他也希望有一天会绽放光彩,也希望它不是恶魔,每次面临他的不是那浓浓的农药。他希望人们知道其实野草也有用处,就像春一样。
我眼中的春,不再是那些花花草草,不再是大家口中的春姑娘。对我来说春有着慈母般的关怀,有着慈母般默默奉献的精神。就像我的母亲那样,为我做的太多太多,我又不知道咋么去表达我的好。我则是那一棵草,希望能有长大的一天,希望母亲不在把我当成孩子一样。也希望成为母亲的骄傲,不再成为母亲的负担。但我又发现原来母亲一直把我当成她的宝,从来都不会怪我的不好。离开她,并不会让她为我省心,多的只是关怀,次次问候,我都会说我很好,那你呢?是否会多关注关注自己,多为我省心。我会像小草那样坚持不懈,再苦再累我会坚持。人生的路需要我自己走,人生的挫折只有我才能承受,这些你们帮不了我,请放开你们的手,让我学会在自己的蓝天下翱翔。人生嘛,就是如此,面临你的不会全是掌声和鲜花,有时也会下点小雨,我会在下雨时撑一把伞,学会照顾自己。
春不后悔,春无所谓,春会包容,会了解。春总有一天会因为你而骄傲,会了解你对她的好,
我眼中的春就如那棵草,那朵花,那个你……
初中的我作文600字 篇6
记得小时候我读了《鲁滨逊飘流记》,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冒险是一件让常人害怕的事,但是,也有许多敢于去尝试的人。他们不怕艰难险阻,为着自己的梦想去挑战极限,挑战大自然。也许有时侯,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件愚蠢的事,但是这种敢于冒险,敢于尝试的精神却又让所有的人敬佩。
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是一位杰出的冒险者。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要去航海。在航海期间,鲁滨逊遭到了多次暴风雨,最终他被漂到了一个孤岛上。他靠着仅有的物品在孤岛上生存。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做了陶器,还做了面包。他同大自然作斗争,每天,鲁滨逊都写日记,用来聊以自我安慰。《圣经》则成了他的精神支柱。终于,他靠着坚强的毅志活了下来,在第28年,一艘英国轮船救了鲁滨逊和他的伙伴“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的28年孤岛生活结束了。
28年,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数字。谁能一个人孤零零得在孤岛上生活整整28个年头呢?也许有的人会说:“噢,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发疯的!”也有人会说:“如果这样,我宁愿去死。”然而,鲁滨逊活下来了,他是一个真正的能于大自然搏斗的英雄。
但是,我想笛福写这本书的用意并不是这样的。他想要表达的是:当人身处困境中时,要有坚强的毅志,不管怎样,都不能有轻生的念头,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宝贵的。上帝既然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就要珍惜它。同时,鲁滨逊能活下去也是因为他有着生活常识,所以,我们要学会自立和自理能力。当在困境中时就能自救。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生命没有第二次,请把握住这唯一一次!让这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让你的生命充满了光彩,永远闪烁!
初中的我作文600字 篇7
故乡是根,无论你身处何地,想起故乡,便会有满怀欢乐的回忆。
我喜欢故乡的小巷,故乡有一条由两排朴实的红砖墙围成的小巷,它似乎充满魔力,当你转身拐进去,便远离了尘世的喧闹。红砖墙上,仿佛还有昨日蜗牛留下的自栈道,悄无声息。抬头便是灰瓦红砖,低头便是黄土小路。有时只听见树叶瑟瑟,却不见抖动的叶子。走在小巷中,静谧便从心底冒出,安抚躁动的心灵,重归平静。劳动一天的人们休息在这里,小巷托起了他们酸痛的腰,静静地抚着他们进入梦乡。小巷仿佛没有尽头,令你陶醉其中,有时从小巷那头传来童声,顿时让你心情愉悦起来,我喜欢这有魔力的小巷!
我喜欢故乡的老院,故乡的天气似乎总是好的,阳光撒向人间,穿过老院的枣树斑斑点点,落向地面。那枣树的年龄要比我大上很多,每年依旧结着枣子,给我带来了许多故乡的回忆。这里的红枣也是我童年回故乡的出发点。每次枣子成熟,奶奶便会摘下,裹在衣服里,笑眯眯地走向我,抬手便塞给我。枣是甜蜜的,奶奶的爱也是甜蜜的。老院很宽。我会满院追着鸡子,在院子跑上两圈,累的我筋疲力尽,奶奶就会从老宅里端出一碗水,只觉得这水甘甜可口。老院里有老宅,老宅也饱经风霜,却矗立不倒。这里有我最爱的小铜壶,用它加满水,给奶奶浇花,看着水慢慢浸入泥土,消失不见。我喜欢老院,因为老院里有老宅,老宅里有奶奶。
我喜欢故乡的人,那里的人总是和蔼可亲。一碗热水,一顿饱饭,一宿温暖的休息,不必要求,他们便给你安排好,赶着上学的小孩会被塞给两个鸡蛋。故乡的人们也不必担心夜晚的孤独。卖馍的大妈,推着小车卖小玩意的大叔,村头和蔼的老伯,一张张笑脸印在心底。我喜欢故乡那里美丽的人。
我喜欢我的故乡,它是我的根,我的回忆,我的归宿。